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| 标题: |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| 发文机关: |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文字号: |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| 来源: |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|
| 主题分类: |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\其他 | 公文种类: | 公告 |
| 成文日期: | 2023年04月28日 |
- 标 题: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- 发文机关: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- 发文字号: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
- 来 源: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
- 主题分类: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\其他
- 公文种类: 公告
- 成文日期: 2023年04月28日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:
一、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(附件1)。
二、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附件2)。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
-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
-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23年4月28日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:
一、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(附件1)。
二、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附件2)。
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
-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
-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x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23年4月28日